从2022年卫生资格考试报名起,主治医师报考条件中增加了对规培证的要求:本科学历工作2年或本科以上学历报考主治医师需提供规培证。
但是,各地执行政策不同,有部分地区报考主治医师时,对规培证要求会更加严格,有些特殊政策。参考2023年报考情况如下:
按照原市卫生局、市教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中医局《关于推进北京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建设的意见》(京卫科教字〔2012〕10号)的规定,对2012年及以后毕业的医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北京地区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须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本人参加中级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必备条件之一。
具备中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
具备大专学历,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
具备硕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具备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或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4年并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09年及之前进入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单位人员、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0-2014年进入全省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和口腔类别人员及2015年及之后毕业的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或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6年并取得助理全科医生培训合格证书或乡镇卫生院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书(2009-2014年进入乡镇卫生院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2015年及之后进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临床和中医类别人员需提供);
或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7年。需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人员报考专业所属普通专科应与培训专业一致。
按照原贵州省卫生计生委等7部门《关于建立贵州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实施方案》要求,从2014年开始新进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按照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年度(即:(1)2014年起,新进入三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临床医学类、口腔医学类、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下同)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2)2016年起,新进入二级医疗机构(不含民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3)2019年起,新进入二级及以上民营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4)2020年起,所有新进入医疗岗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医学类专业毕业生须接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将本科医学类专业毕业生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报考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之一。
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的,也可报考主治医师。
取得相应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初级(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其中报考主治医师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2年。
取得相应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其中报考主治医师还须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原省卫生厅《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试行)》(苏卫科教〔2010〕17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医教协同推荐医学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134号)报考临床、中医、口腔执业类别主治医师资格的,需提供国家或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颁发的住院(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对于2009年及以前入职的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以及2022年已参加主治医师资格考试,成绩未通过且2023年报考相同专业的人员,可暂不作要求。
根据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等四部门《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规定,2020年及以后毕业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能从事临床工作,不能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