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考区广大考生:
7月5日至6日将开展2025年度自治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考对象和条件
凡申报2025年度自治区副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未列入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的部分卫生专业人员,符合自治区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和基层卫生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二、考试设置
(一)考试范围及题型。主要考核本专业相关知识、国内外发展现状和趋势,以及常见病、疑难病例分析,侧重考核考生的专业实践能力。考试题型全部为客观题,分为单选题、多选题(主要考核专业知识)和案例分析题(主要考核专业实践能力和学科新进展)。
(二)专业级别设置。考试共设122个专业,每个专业设1个科目。考试设副高级,部分专业设初、中级。
(三)考试语种。考试语种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主。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开设国家通用语言和维吾尔语种,维吾尔医、维吾尔药学2个专业开设维吾尔语种,哈萨克医专业开设国家通用语言和哈萨克语种。
三、报名管理
(一)网上报名
4月29日至5月22日,考生可登录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网站(www.21wecan.com)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所填报信息均由本人负责,提供虚假或不实材料的,由考生本人承担违纪责任。
2.上传照片要求。考生上传照片必须为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白色背景。务必保证照片清晰、可辨认,生活照、视频捕捉照、摄像头拍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报名人员不得着制式服装拍照(军人除外),女性不得穿背带式服装拍照,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不得配戴首饰,常配戴眼镜的考生应配戴眼镜。照片大小为一寸或小二寸,格式为JPG,文件大小必须在15kb-45kb之间。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各考点负责本地区报名工作,现场确认地点由各考点自行确定。
2.考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必须将报名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原件和复印件)交所属单位,由所属单位统一到所属考点设立的确认现场进行考试资格审查和确认。各考点根据具体情况在4月30日至5月26日期间进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核工作。请考生及时关注各考点的相关通知。
(三)现场确认须提供材料及相关要求
1.在报名网站打印并经单位人事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查盖章的《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现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报考有执业资格要求专业的人员,需提交医师执业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考试收费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全面实行收费单位收费情况统计报告和公示公告制度的通知》(新发改收费〔2017〕1648号)和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规定,新疆考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105元/人,其中,考务费40元,考试费65元。
新疆考区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用网上缴费的方式收缴考生考试费,请各位考生及时查看资格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段完成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网上缴费的时间和操作流程请及时关注自治区医疗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
四、报名信息修改
(一)若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之前,出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须在4月29日至5月22日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表,确保报名信息与报名系统的最终信息一致。
(二)若报考人员在现场确认之后,出现报名信息填写错误,须在5月26日前联系所在考点考试管理机构进行信息修改,逾期不予修改。
(三)如考生在打印报名表后修改个人报考信息,考生须重新打印并盖章,否则无法进行现场确认。
五、考试方式及时间
(一)